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2019]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述职评议会由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各系团总支书记组成。
第三条?述职评议对象为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每月一次,时间一般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主席团成员述职评议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
第五条?述职评议通过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负责工作开展成效情况。
第六条?述职评议需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
第七条?各基层学生会可在学院团委和各系团总支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系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学院团委备案。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