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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学宝公务员考试 | 发布时间:2021-09-26 20:51:09 |  访问:16748

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经学校批准,航海学院决定公开招聘院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岗位名称

校友联络服务岗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校友联络工作;

2.负责学院院史资料整理工作;

3.协助做好学院文化宣传工作;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高校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四)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胜任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须于录用后5个工作日内到校工作;

(六)应聘派遣制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八)应聘人员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三、工作待遇

税前工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3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4000元/月。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4日17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招聘邮箱wenping@dlmu.edu.cn,邮件标题和电子版应聘材料以“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1)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2),excel格式;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3),pdf格式。

(二)资格审核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考核安排。

(三)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四)心理测试、体检

1.学院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在心理测试、体检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及公示

学院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审批备案后,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制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其应聘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25685

招聘邮箱:wenping@dlmu.edu.cn

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

2021年9月25日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2: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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